西安航空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

作者:吴伟刚 时间:2019-12-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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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西航学字〔201927号)、《西安航空学院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西航院字〔201688号)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达,二级学院核实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及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达,学院摸排核实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学生工作部(处)将审核汇总结果报送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建立我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根据学校名额及各学院学生人数,将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给各二级学院。

经核实确认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及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由班级上报二级学院;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候选人,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根据各班上报的申请材料,汇总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报送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分配名额

各二级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飞行器学院

能源与建筑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士官学院

经管管理学院

计算机学院

车辆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文学院

理学院

总计

建档立卡

131

123

99

108

60

62

132

81

106

9

18

17

946

特困(非建档立卡)

35

33

28

22

16

24

43

27

17

8

5

10

268

一般贫困

370

399

306

268

181

199

384

254

211

43

44

70

2729

合计

536

555

433

398

257

285

559

362

334

60

67

97

3943

备注:单位:人

四、公示情况

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通过公告栏公示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128日至20191213日,公示无异议。

五、评审结果

根据公示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封兵杰等3943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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