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机构简介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坚持“五育并举”,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努力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西航学子。

学生教育科

1.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定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考核、评优等工作;

3.负责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及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5.负责大学生劳动教育、军事理论课及思想素质教育选修课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组织、国防教育等工作;

7.负责学风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1676221(阎良校区)84252696(莲湖校区)

学生管理科

1.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及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学生国家、校内奖学金等学生奖励的评比工作;

3.负责校纪校规的宣传、学生违纪处理和解除工作;

4.负责各类学生统计报表、证件办理、医保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5.负责学校易班工作的组织实施,拓展学生网络思政载体建设;

6.负责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学生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8.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1676290(阎良校区)84224544(莲湖校区)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1.负责搭建学校就业工作体系,制定学校就业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措施、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考核、服务二级学院开展各类就业工作;

3.负责统筹全校各类就业渠道、就业资源等市场拓展工作,搭建各类就业合作平台,组织和管理校园招聘活动;

4.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各类就业指导活动、就业指导课程,统筹管理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

5.负责面向毕业生、用人单位统筹开展就业事务服务,协调二级学院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6.负责统计、分析、发布和上报各类就业信息;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情况调研,按要求发布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建设学校就业信息平台;

7.负责学校大学生就业协会的专业指导和日常管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1676271(阎良校区) 84278812(莲湖校区)

学生资助中心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资助等工作;

2.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组织及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诚信教育工作;

4.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及发放等工作;

5.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工作;

7.负责勤工助学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1678413(阎良校区)84224544(莲湖校区)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1.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推进心理育人;

2.负责开展日常心理健康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等工作;

3.负责指导、考核、服务二级学院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负责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约谈工作;

6.负责统计、分析、发布和上报各类心理健康相关信息;

7.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学生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1676292(阎良校区)84252696(莲湖校区)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制定、实施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入学、退学、休学、离校等公寓宿舍手续办理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物业公司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公寓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场地管理运行工作;

6.负责学生公寓学生自治委员会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公寓区内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8.负责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029-84251729(阎良校区)81676239(莲湖校区)

人民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是学校党委的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应征入伍和拥军优属等工作,并接受地方人民武装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宣传、落实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国防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校内国防教育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3.配合学生工作部制定学生军训计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4.负责国防动员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登记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实施。

5.加强与地方人民武装部的联系,协调落实“双拥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6.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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