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评选,遴选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赛。本次校内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7年7月6日-7月25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我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教师:学校-姓名-学院-题目;学生:学校-姓名-学院-班级-题目;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我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生:学校-姓名-学院-专业-视频名称;教师:学校-姓名-学院-视频名称。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参赛对象:我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学院-班级-图片名称,教师: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
三、活动进程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6日—7月10日)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活动宣传,各学院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2.作品征集、学院评选阶段(2017年7月11日—7月28日)
参赛学生根据活动要求撰写征文、制作视频、设计宣传画,报送至学院审核评选;学院组织评审小组遴选优秀作品,于7月28日前将推荐征文、视频、宣传画电子版发送至活动邮箱,宣传画纸质版1份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科。各学院报送优秀作品数量见附件1。
3.学校评审上报阶段(2017年7月29日—8月5日)
学校组建评审小组,遴选校内优秀作品,同时上报送至全国比赛;结合各学院对本次活动宣传动员、作品质量、取得成效、活动总结等综合评价,确定优秀组织单位。
4.全国评选(2017年8月10-9月10日)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5.表彰奖励阶段(2017年9月)
获得全国奖项的学生赴北京参加颁奖仪式,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全国表彰结束后,学校对全国及校内获奖的参赛学生、教师、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奖项设置
1.校内奖项:
(1)征文奖: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三等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
(2)视频奖: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3)宣传画奖: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3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4)优秀组织单位:1名。
2.教育部奖项: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五、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7月2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文字、视频作品提交所在学院,参与活动评选。
六、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各年级和班级。院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七、活动联系方式:
1.活动邮箱:447528240@qq.com
2.联系人:刘建强,电话:029-84224544、18509271919。
附件:
1.各学院报送优秀作品数量
2.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7月7日
附件1
各学院报送优秀作品数量
序号 |
学院名称 |
征文数量 |
视频数量 |
宣传画数量 |
1 |
飞行器学院 |
3 |
2 |
2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2 |
2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3 |
2 |
2 |
4 |
能源与建筑学院 |
3 |
2 |
2 |
5 |
材料工程学院 |
2 |
2 |
2 |
6 |
士官学院 |
2 |
2 |
2 |
7 |
计算机学院 |
2 |
2 |
2 |
8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2 |
2 |
9 |
车辆工程学院 |
2 |
2 |
2 |
10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 |
11 |
人文学院 |
1 |
1 |
1 |
12 |
理学院 |
1 |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