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陕西省优秀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表彰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优秀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和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的通知》(陕教〔2019〕3号),向全省通报表彰了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工作单位和优秀工作者(其中普通高等学校33所、高校资助工作者32名)。我校荣获陕西省优秀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刘建强同志荣获陕西省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
近年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健全保障型资助、奖励型资助、发展型资助等三大资助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为服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精细化推进保障型资助体系。通过实施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新疆及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及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为学生专心求学保驾护航。
规范化实施奖励型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综合奖学金、社会及企业奖学金等评选表彰,激励先进、引领风尚,不断强化我校学子奋发进取、勇于追梦的精神品质。
多元化促进发展型资助体系。坚持育人为本的资助理念,通过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成立“阳光助学中心”推动“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多元化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能力。
今后,学校将以此次奖励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实践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窗体顶端(文、图/ 吴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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