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部(处) 时间:2026-05-2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榜样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激励广大在校学子刻苦学习、发奋进取,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届全体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表彰在校期间至少有一学年获得“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其他学年均获得“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的毕业生;

(2)表彰在校期间每学年均获得“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且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3)表彰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援藏援疆,参军入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4)表彰学业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至少一次“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在优良校风学风创建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有典型事迹的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奖励标准等参照《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激励办法》相关规定。

三、评选表彰进程

(一)5月25日—6月10日,各二级学院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激励办法》要求,由学生奖励激励评审小组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并将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请于6月10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附件2,纸质版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学生评选支撑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2107003@xaau.edu.cn。

(二)学生工作部(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工部将结果报相关校领导审核,并将对2026届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联系人:张笛

电话:029—81676290

邮箱:202107003@xaau.edu.cn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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