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素质发展优秀成果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2 点击数:

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素质发展优秀成果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研修基地的相关要求,学生处决定九月份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素质发展优秀成果大赛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成长;梦,启航”

二、作品形式

大赛征集作品分为三类:

(一)校园心理情景剧和心理微电影优秀成果;

(二)大学生“珍爱生命、激扬青春”朗读者优秀成果;

(三)大学生“绽放阳光、幸福成长”优秀艺术成果(绘画、音乐作品等)。

三、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主题鲜明,以向学生、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宣传为目的,内容积极健康,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当代大学生风采。情景剧和微电影作品贴近校园生活,定位于学生的成长,以艺术化的手法加工再现学生真实的学习、交往、求职等过程中的经历与感悟,富有教育性,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个人、集体创作均可,不得抄袭。

(二)心理情景剧、微电影、朗诵等作品均要求拍摄成视频提交,画面要求图像稳定、对焦清晰、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声音清晰稳定,与画面同步,无失真、无明显噪声等现象;视频分辨率要求为1280x720(720p)或者1920x1080(1080p)以上编码格式为 mp4 。绘画作品需手绘纸质版作品最大尺寸为70cm x 44cm,最小尺寸为40cm x 40cm单幅连环画、彩色单色作品均可。朗读作品体裁不限、内容800字左右情景剧、微电影时长要求为10——1 5分钟(含剧情简介),朗诵、舞蹈等以5 分钟左右为宜。  

(三)作品应统一命名为“标题、学院、作者”。

(四)参赛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我校学生处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使用方式包括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

(五)请于201710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指定邮箱。报名表请参见附件。

四、评选说明

学生处将于10月中旬组织专家团队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届时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优秀组织单位两个。最终推选一等奖作品代表我校参与由陕西省高教工委主办、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举办的大学生心理素质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联系人:安伯欣 王晓燕  胡雯

电话:84252696   81676292

邮箱201407018@xaa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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