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3 点击数:

为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我校学生工作队伍业务水平,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及本学期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926日至1028日开展2015-2016学年学生工作总结评比及表彰工作,现将此次总结评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西安航空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生;各二级学院及2015-2016学年在岗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比项目

1、先进集体奖项

1)先进班集体

2)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3)学生工作创新单位

2、优秀个人奖项

1)优秀学生标兵

2)优秀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优秀学生工作者

5)优秀辅导员

6)优秀班主任

三、评比条件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细则》、《西安航空学院班主任工作细则》、《西安航空学院院级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评比。

四、评比名额

各奖项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评比表彰进程

1926日—108日,各二级学院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评学生综合素质,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2109日—1017日,各二级学院设立评审小组进行初评,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初评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17日前将评比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创新单位、优秀辅导员需要提供业绩支撑材料。

310181028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送材料,并将最终评比结果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学生奖学金和表彰奖励领导小组批准。凡是申请人不符合条件和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4、学校奖学金和表彰奖励领导小组批准后,召开表彰大会。

附件:2015-2016学年学生工作总结评比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926

附件:2015-2016学年学生工作总结评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二级学院

学生 人数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优秀班主任

合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机械工程学院

1713

4

215

43

69

103

26

4

7

电子工程学院

2231

5

279

56

89

134

33

5

8

飞行器学院

1424

3

178

36

57

85

21

3

5

能源与建筑学院

1293

3

162

32

52

78

19

3

5

材料工程学院

535

2

66

13

21

32

8

1

2

士官学院

370

1

46

9

15

22

6

1

1

经济管理学院

1531

3

191

38

61

92

23

4

6

计算机学院

914

2

115

23

37

55

14

2

4

车辆工程学院

943

2

119

24

38

57

14

2

4

外国语学院

190

1

24

5

8

11

3

1

1

理学院

69

9

2

3

4

1

1

1

人文学院

83

10

2

3

5

1

团委

/

/

/

/

/

/

8

/

/

总计

11296

26

1414

283

453

678

177

27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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