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安航空学院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西航院字﹝2017﹞85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省教育厅2018年秋季国家资助工作部署安排,为后续顺利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职能
西安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并监督;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科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学生管理科科长、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和审核;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认定范围与条件
参照《西安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西航院字﹝2017﹞85号)文件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执行。
三、认定程序
第一步:所有预申请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预申请学生中若为外省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还需提供《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见附件3),预申请学生中若为省内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科提供)认定。
第二步: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和省教育厅下发的陕西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本班级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本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三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审核后,将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汇总表(附件4)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科。
第四步:学生资助科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最终结果通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定通过后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西安航空学院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后续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将依此数据进行。
四、监督与管理
各认定机构要坚持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各认定机构要接受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并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认真核实,及时回复处理意见。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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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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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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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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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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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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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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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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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R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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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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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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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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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单亲 □残疾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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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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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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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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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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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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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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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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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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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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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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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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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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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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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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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确认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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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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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附件2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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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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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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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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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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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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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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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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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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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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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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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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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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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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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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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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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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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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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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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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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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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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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家庭经济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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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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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家庭经济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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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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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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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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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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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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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 级: 学生类别(打√):新生□ 在校生□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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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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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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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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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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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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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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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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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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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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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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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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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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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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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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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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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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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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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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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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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县(区) 镇(街道)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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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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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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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含区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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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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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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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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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学生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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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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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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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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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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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意见
(在校生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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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系我校在校学生,根据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相关政策,请协助查询该生家庭建档立卡信息。
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 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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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扶贫办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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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验,该生系我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体信息如下: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脱贫状态:□未脱贫 □脱贫 □ 返贫 脱贫年月: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办公电话:
负责人签字:
审核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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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用于普通高校学生申请精准资助。可复印。请如实填写。请到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核实、盖章后,交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4
西安航空学院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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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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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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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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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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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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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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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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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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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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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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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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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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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程度 (填写班级评议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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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 年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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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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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档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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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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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历”填写本科或专科。 2.本表学生填写顺序为先本科后专科。 3.本表不含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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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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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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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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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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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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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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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代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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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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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参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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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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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议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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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向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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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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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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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是否经济困难,困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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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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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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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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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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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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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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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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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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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此表一式一份,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材料之一,由院(系)依据相关工作要求,组织评议后统一妥善保存备查。
2. 此表中关于赞成和反对人数是针对“倾向性评价”的统计。